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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平 安書)和委託書

人們通常會對遺囑(Will)和委託書(Power of Attorney)兩種概念混淆起來。遺囑是指在你去世以後,人們如何來擁有和分配你的財產。類似的遺囑只有當你去世後才會生效。委託書是指定某人在你在 世的時候代替你作某件事。它在你去世的時候就失效。

在安省,通常,有3種委託書:

(1) 持續有效的財產委託書 (Continuing Power of Attorney for Property)
這一委託書授權被委託人處理你的有關財產,尤其是在你喪失民事和思考能力的時候。

(2) 人身委託書 (Power of Attorney for Personal Care)
這一委託書授權被委託人處理有關你健康,醫院治療等等的事務。

(3)特定財產委託書 (Non-continuing Power of Attorney for Property)
這一委託書授權被委託人可以處理你有關財產的事務,但是可以是特定的一些財產,或在特定的時間內。通常,在你喪失民事和思考能力的時候,委託就會失效。

Attorney在這個環境中不是指律師,是指被委託人。

文武律師事務所提供整套遺囑文件,包括遺囑,
持續有效的財產委託書和人身委託書。費用為$450。00 加6%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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