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禁止令
在家庭法下的法庭禁止令通常是指法庭禁止離婚一方對另一 方的騷擾,比如電話騷擾等 等。在家庭法第46條下,法庭如果認為一方對另外一方有騷擾的行為的話,會 發出禁止令禁止騷擾的一方和另一方有任何聯繫,一直到法令解除。這一法令只適用於結婚的配偶。
如果一方違反了法庭禁止令,違反的一方會有許多的法律後 果。比如罰款,和監禁等。所 以如果法庭對你發出禁止令後,你必須嚴格遵從。如果你認為禁止令不公平,你可以請律師更改。如果法庭對你的配偶發出禁止令,你也不應該主動和對方聯繫。因 為如果你和對方擅自聯繫後,法庭就會不願意以後去執行這一禁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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