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斯科(Nova Scotia)省提名移民
新斯科省提供兩種省份提名移民:
1。 在新斯科省有僱主提名的技術移民。
2。 商業投資實習移民。
僱主提名技術移民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 申請人必須有僱主提供的新斯科省需要的職位;
(2) 職位必須是全職和永久性的工作;
(3) 工資待遇必須符合當地水準;
(4) 僱主必須證明他已作了足夠的努力來招聘當地員工;
(5) 申請人必須有相關的工作經驗,教育背景;
(6) 申請人必須有一定的英語或法語的能力;
(7) 申請人有足夠的錢來支持一家人在新斯克省定居下來。
申請程序:
在你得到僱主提供的職位後,你和僱主必須一起遞交僱主申請和你的移民申請。
商業投資實習移民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 申請人必須至少25週歲以上;
(2) 申請人必須有一定的英語或法語的能力;
(3) 申請人至少需要有高中以上的文憑;
(4) 申請人必須在前5年內有2年的商務和企業管理經驗,或是公司的擁有人:
(5) 申請人必須有不低於30萬加幣的淨資產;
(6) 申請人必須交納13萬加幣的費用:
a. 3萬加畢支付申請費用和中間人的回執。
b. 10萬加幣作為在省指定的僱主和商業單位工作的費用。
c.
當申請人的移民被批准後,申請人必須到新斯科省指定的僱主或商業單位工作實習至少半年以上,僱主會支付不低於 2萬加幣(半年)的工資。
(7) 申請人必須在新斯科省工作和居住。
(注意,新斯科省目前正對這一投資項目作修改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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