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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B類簽證

美國B類簽 證分為B-1,商務簽證和B-2,旅遊觀光簽證。美國移民歸化局對商務和旅遊觀光簽證的持有者有種種規定。總的來講,美國領事處通常對非著名,非美國合作 的外國(尤其是中國大陸)的公司人員赴美從事商務或旅遊事務的申請審查較為嚴格。

商務和旅遊 觀光簽證非常適合於大陸和各國企,事業的高級管理人員到美加訪問,參觀,聯繫和開拓業務,從事個人商務或移民安排。

由於美國遭 受的恐怖分子襲擊,美國對於B類簽證的控制趨於嚴格。許多以前不需要的文件現在必須準備和遞交。如果你考慮到美加進行商務考察,聯繫業務,開辦公司,投資 集資,個人旅遊的話,請與我們聯繫。我們會準備各種法律文件來確保你的簽證申請。

對於大多數 B-2申請人來說,一份穩定的工作,足夠的經濟來源,一個完整的申請計劃是申請批准的首要條件。一些移民顧問偽造材料,這是一種嚴重的刑事犯法。申請人將 永遠或十年內不得進入美國。

我們專門為 來美加的中國和其他地區的企實業家提供在美加有關公司,商務,上市,集資,合作,房地產等等的法律服務。另外,文武律師事務所還為企實業家提供種種類別的 移民服務。我們會根據你的情況決定為你辦理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或其他國家的移民。我們相信一定會為你找到和制定一個確實可行的移民申請計劃。

B-1 簽證

 B-1 簽證是為進入美國進行商務活動的外籍人所提供的。在9.11 恐怖攻擊後, 美國政府對B-1簽證採取較為嚴格的審查制度。

作為選擇, 申請人也許並且使用以下選擇的當中一個:
通過授權的旅行社
VIP 企業節目

申請B-1 簽證的文件和表格:
簽證申請表OF-156
有效護照
二張最近相片1 & 1/2 英吋正方形(37mm x 37mm) 整個面孔可看見

支持文件:
證據顯示旅行的目的
公司的邀請信
邀請公司和被邀請人公司的文件
往返機票
銀行存款
申請人在美國訪問費用證明
 

  一些國家的國民不需要獲得B 簽證而能進入美國。這些國家有: 澳洲、澳洲、比利時、汶萊、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冰島、愛爾蘭、意大利、日本、列支敦士登、盧森堡、摩納哥、荷蘭、新西蘭、挪威、葡萄牙、聖馬力諾、 新加坡、斯洛文尼亞、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國。加拿大公民也不被要求有簽證進入美國。

B-2 簽證

B-2 簽證是使外國訪客來到美國進行旅遊業、娛樂、參觀到家庭或朋友, 藥物治療和其它社會活動而設計的。B-2 簽證的程序申請B-1 簽證相似。

支持文件:
證據顯示旅行的目的。這能是從公司的一封信件描述旅行的目的和長短, 或從您的家庭成員、親戚或朋友的一封信件顯示他們的邀請。如果申請人旅行到美國是為醫療目的, 他或她應該有一個從醫生或醫療機關有關治療的證明。您的遊覽計劃譬如遊覽日程。
沒有移民傾向的證明比如往返機票。
有關費用資金的證明,比如
美國親戚朋友的支持宣誓書; 銀行存款證明等。
邀請人和被邀請人的關係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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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業務
美國移民業務
澳大利亞移民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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