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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省,在三种情况下,你可以申请离婚:离婚的理由 (1) 分居一年以上 如果你分居超过了一年,你可以提出离婚。如果你的分居还没到一年,你还是可以提出离婚,但是,法庭的离婚判决会到你分居满一年后才会生效。 对华人来说,有许多人分居后,因为孩子或经济的原因,双方仍然住在同一房子里面。这样,你也许在法律上还是分居。我们鼓励你咨询律师。 (2) 一方有不忠行为 这一情况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内和第三方发生性关系。不管是在夫妻住在一起,还是在分居。 如果夫妻一方在夫妻同居时和第三方发生性关系,无辜的一方还继续和有不忠行为的一方同居超过三个月以上,那么,无辜的一方就不能用通奸行为为理由申请离婚,因为你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已经原谅通奸的一方。 不忠行为(通奸),在加拿大不触犯法律。法律不会惩罚通奸双方。不忠行为仅仅是离婚三种情况的一种,如果对方承认有不忠行为,无辜方可以马上申请离婚,不用等一年的分居时间。 如果对方不承认有不忠行为,无辜方必须出示证据,这不容易。 (3) 一方有虐待行为 这一离婚的理由来源于历史,通常,虐待行为必须严重到被虐待的一方已经无法和对方一起生活。法庭在掌握这一衡量时,会有许多不能预知的空间。 所以,在正常情况下,我们都会鼓励离婚双方用分居一年来作为离婚申请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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