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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投资移民 美国投资移民EB-5签证非常适合于大陆,台湾,香港,新 加坡,印尼,马来西亚和世界各地华人企实业家投资并移 美国。对于本来就计划在美国开 办分公司,进行合营,上市的大陆,台湾等地的公司来说,投资移民签证是一份不可多得的附加礼物。 投资移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通常的投资金额为一百万美元 ,在高失业地区投资金额为五十万美元。 (2) 投资必须到位。 (3) 投资的资金必须来自合法渠道 。 (4) 投资的商业和公司必须有益于 美国经济并在通常情况下创造不少于十个全职职位。 (5) 投资和申请人必须进行日常的 管理工作。 目前,只需投资50万美元的州包括:阿拉巴玛,阿利桑内, 康州,麻省,纽约,北卡罗莱纳等州。 涉及投资移民的法律比较复杂。如果你计划在美国投资,开办公司,跨国合并的话,你可以与我们联系。我们不仅为你提供在北美投资,上市,合并等等的商务法律服务,我们还为你提供和你的商业活动相关的投资移民法律服务。我们会为你起草所有商务和移民的法律和商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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